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社团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CAD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的全称是: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CAD制图设计协会 ,简称:CAD协会(以下称本协会),英文全称:Computer-Aided Design Graphic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院领导的倡导下,在共青团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领导下、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支持下,由本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及其他自愿参加社团组建的同学共同组建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服务广大同学,培养其机械绘图、电脑绘图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条 目的:为全院同学搭建一个开展学术思想讨论与技术交流的平台,培养同学们科学严谨的思维意识,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同时为全国各种制图、设计大赛培训人才,为本院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图氛围。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五条  成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南京林业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
           3、对制图、设计或机械行业有一定兴趣并有强烈的求知欲。
第六条  成为会员的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意愿书;
           2、会员事务部讨论通过;
           3、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本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享用本协会的资源(活动场所、上机制图条件、文件资料、技术书籍等);
           3、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讲座、会展、培训、比赛、参观等)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享有与协会专业指导老师进行学术交流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本协会的各项决定,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3、宣传本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学加入本协会;
       4、主动准时地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连续2个月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危害本协会权利的行为,协会将强行将其退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

第一节 协会架构第十一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会长负责制,协会可根据今后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调整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本协组织机构设置:


CAD协会理事会

秘书处

组织部

通讯部

竞赛组



第二节 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学年定期召开,紧急情况或是特殊事件时,由会长提议,本会2/3以上会员参加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其职责有:
           1、修改协会章程;
           2、审查理事会上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工作规划;
           3、评审本协会重要议题;
           4、处理其他紧急或特殊事件。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成。理事会的职责是:
           1、选举和罢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2、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3、决定协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5、决定增设或撤销工作机构;
           6、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推举换届筹备小组; 
           7、在会员大会上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处理其他情况。

第三节 各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  
本协会共设置二部一处, 分别为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

1秘书处 主要职责有三项: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具体包括会员档案、协会文件管理,宣传通知制作,会议记录等。

2宣传部  主要职责是活动宣传,制作宣传海报,协会形象宣传及网络宣传等事宜。负责和校内外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3、组织部  主要职责是负责配合正、副会长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会员实际工作,负责草拟协会有关文件,如管理规章,负责对协会新成员的招募、注册管理,档案归类,编制协会工作使用相关表格,负责收集并整理协会活动资料、照片等,负责对外交流、组织会员外出参观等事宜。

4竞赛组  主要职责是及时通过指导老师了解相关竞赛事项,并配合组织部及时发布竞赛信息,同时组织协会会员积极参加,进一步提高社团影响力。

第四节 部门负责人职责

第十七条  部门负责人职责
           1、作为本部第一负责人,明确本部门工作性质、内容、范围、目标;
           2、执行理事会决议,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
           3、定期、及时和准确地向理事会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4、及时、有效处理本部门内部问题,增强部门内部凝聚力;
           5、加强和完善本部门的内部建设;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学院提供的活动经费;
           2、社会团体的赞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协的支出和收入都必须备有发票,报老师审核。
第二十条 本协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本协会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登记制度,保证财务的真实透明:做好每次资金的出入登记,并保存好所有发票;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和清理工作,接受会员的咨询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做好财务交接。

第五章  奖罚制度

第二十三条 奖励

1、每学期评定优秀工作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向院里上报,在秘书处备案,作为以后发展的依据。

2、能够出色地组织一场活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提高学校和协会声誉者,给予奖励,并上报。

3、以协会名义参加校级以上比赛得奖者,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惩罚

1、无视学校和协会的利益、声誉,以协会名义为自己谋私利的,情节严重者开除出会并交所属分院处理。

2、无故不参加协会例会及规定活动连续四次以上者取消其协会成员的资格。

3、无故未按时完成工作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者,给予警告,多次不完成者给予取消其成员资格。

4、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协会章程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执委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由会长签署。

第二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协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老师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老师的监督下,按相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林业大学机械设计创新协会所有。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正处于发展初期,章程制度难免有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工作中将逐步完善。

机电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