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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助理团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助理团(以下简称助理团)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及指导下,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工作的行政助管组织,主要从事学生党建和学生党务工作。

第二条  助理团的成员在学生中以班级推荐和竞选方式公开选拔优秀学生产生。助理团由秘书组、材料组、档案组、党校组、积极分子组、监察组、网络通讯组等部门组成。

第三条  助理团团长、秘书长、副团长是助理团的骨干,领导助理团的工作,是助理团的领导和决策层。

第四条  助理团实行以团长负责制为主体的各部门工作责任制,团长负责助理团全面工作,秘书长、副团长分管部门工作,各组长分管并负责各组工作。

第五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全院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院学生党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      成员条件

第六条  助理团成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纪律,思想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七条  助理团成员必须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责任心,能够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作风中严于律已,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凡承认本章程,具有本院学籍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大学生,均可成为助理团的成员。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1、讨论和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社团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在本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社团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社团的利益,不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社团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工作,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4、本社团成员必须对学生党建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

     5、本社团成员除履行基本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助理团的组织结构:助理团现设有团长和秘书长、副团长以及秘书组、材料组、档案组、党校组、积极分子组、监察组、网络通讯组等部门。主要协助主管老师开展如下工作

1团  长:协助院党委老师全面负责助理团各项工作。

2、秘书长、副团长:负责协调处理助理团各部门间工作。

3秘书组:主要职责为起草有关学生党建工作文件,如年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学生党员的基本资料的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录入工作;研究安排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经常反映工作进展的情况,制定助理团值班表;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各种临时性任务和工作。

5、材料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党建材料的审核、归档、填写等工作;拟定、初审、复审预备党员、党员预审详情表。

6、档案组:主要职责为毕业生党员材料转接的准备、填写、复核、移交等工作;管理、维护本院党员系统库。

7、党校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班的策划、组织、考勤和物质准备工作,以及助理团其它后备工作。

8、积极分子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资料的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录入工作。

9、监察组:主要职责为督察各支部活动与会议、积极分子培训班、新党员培训班开展情况以及负责组织生活、影视教育、教师讲座等活动的考勤。

10、网络通讯组:负责学生党建相关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板报等;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即时报道,加强对外宣传以及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助理团各部门职责:

     1、学生干部配备:

团长一名;

秘书长一名;

副团长两名;

        秘书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材料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档案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党校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积极分子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监察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网络通讯组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2、助理团团长、秘书长、副团长、组长是助理团的骨干,领导助理团的工作,是助理团的领导和决策层。

3、助理团实行以团长负责制为主体的各部门工作责任制,团长负责助理团全面工作,各组长分管并负责各组工作。

第五章      成员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助理团的管理制度实行团长、秘书长、副团长负责制,所有成员对团长、秘书长、副团长负责,团长、秘书长、副团长对主管老师负责。

第十四条    加强日常行为量化管理,使助理团的管理做到条理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五条    对工作不得力、态度不端正,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每学期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包括选修课)不合格者也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助理团成员经考核合格后,由院党委颁发聘书和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助理团成员中工作积极肯干,有突出贡献者,由院党委推荐,给予表彰。 

第六章     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助理团实行例会制度,助理团委员全体大会每月一次,会上团长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助理团每学期初根据院党委相关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助理团根据院党委指示开展其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为了更好的协助院党委开展相关工作,助理团实行办公室值班制度,其值班管理制度如下:

       1值班时间:根据上课时间而定,详见值班安排表

          值班时间  上午8:00-11:50下午1:30-5:30

         2、值班人员安排:由秘书组按照不同时间段统一安排 。

3、值班地点: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3210)。

4、值班人员按时值班,不得旷班、迟到、早退。值班人员须按要求签到。上午和下午一、二节课值班的同学要等到下一班值班的同学到了之后方可离开,并做好交接工作。

5、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注意自身形象,穿戴整齐,积极为老师分担工作。

6、值班人员值班时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并在签到本上注明主要工作内容,以备考核。老师不在时,若有事自己无法处理,则应和对方说明情况,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通知老师。

7、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负责党务工作的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

8、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闹以及做任何影响党委形象的事。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处理私人事务,拨打私人电话。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要维持室内整洁、美观,置物有序,一天内第一班和最后一班值班的同学需要主动打扫办公室。

10、值班人员有事要提前一天请假,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方可生效,并交办公室存档,不得私自缺勤。

11珍惜公共财物,严禁浪费,严禁占为己有,不得将办公室物品或文件资料私自带出办公室,不得擅自改动、传播文件资料里的内容,务必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12、违法上述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酌情扣除职务分,严重者根据相关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助理团各项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共南京林业大     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助理团所有。

第二十三条    根据今后的工作情况,本章程的修订由助理团提出申请,报主管老师审批,同意后实行。

             

                  南京林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