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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免试推优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院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学院原有的免试推优工作细则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

1.根据各专业推免人数指标,采用学生总成绩考评、排序的方法确定推免名单。

(专业排名前20%,且学分绩点>3.0者方可参与推免)

总成绩100分)=学分绩点折算分(70分)+全面发展素质(30分)

2.全面发展素质包括:1)学术创新能力评价:科研成果15分(期刊论文、授权专利、科研项目)、学科竞赛10分;(2)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三项合计5分。由学生申报和专家审核组核实,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工作会议。

2.1 期刊论文(≤6分):

论文类别

SCI期刊/1、2、3区

EI期刊/SCI4区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3

2.5

2

注:仅限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非南京林业大学第一单位和人文类的期刊论文不计入;录用未发表的期刊论文需附版面费缴纳证明。

2.2 授权专利≤6分)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限2项)、软件著作权(限1项)

外观设计专利(限1项)

第一作者

3

1

0.5

注:发表的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均需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3科研项目(主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3分):

排名顺序

排名第1

排名第2

国家级

省级重点项目

3

1.5

省级重点项目(自筹)

省级

省级一般项目

2

1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校级

校级项目

1

0

校级项目(自筹)

注:省级项目验收合格以上,校级项目验收优秀才计分;排名第3及以后的学生无加分;主持或参与多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或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仅计算其中1项;排名第二限1项;大学生科技创新按校级项目统计,若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为同一课题内容,则就高统计,不重复加分,且按教务处的排名对应加分。

2.4 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5分):

排名顺序

排名第1

排名第2

排名第3

排名第4

排名第5

国家级特等奖

5

4

3

2

1

国家级一等奖

4

3

2

1

0.8

国家级二等奖

3

2

1

0.8

0.5

国家级三等奖

2

1

0.8

0.5

0.3

省级

1

0.8

0.5

0.3

0.2

2.5 本专业类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5分):

排名顺序

排名第1

排名第2

排名第3

排名第4

排名第5

国家级一等奖

5

4

3

2

1

国家级二等奖

4

3

2

1

0.8

国家级三等奖

3

2

1

0.8

0.5

省级一等奖

2

1

0.8

0.5

0.3

省级二等奖

1

0.8

0.5

0.3

0.2

省级三等奖

0.8

0.5

0.3

0.2

0.1

注:同类竞赛只计入1项,按最高分计入分值;竞赛级别认定参照教务处有关文件;含有特等奖的比赛,分值降低一档计算;教务处认定的II类比赛降低一档计算;排名不分先后的比赛获奖按照均分计算;个人单项奖按照排名第1计分。

2.6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5分):

类别

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

国际组织实习

分值

2

2

1

机电学院

2020.9.25